过多依赖政府推动、政策刺激、数量扩张、负债运行的投资模式和机制已经不适应当前和未来扩大有效投资的要求。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促进有效投资内生增长机制的形成,从更大程度上激发社会投资动力和活力。
应晓妮 刘立峰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在部署“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着重提出,“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和促进投资落地机制,形成市场主导的有效投资内生增长机制。”这表明,过多依赖政府推动、政策刺激、数量扩张、负债运行的投资模式和机制已经不适应当前和未来扩大有效投资的要求。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促进有效投资内生增长机制的形成,从更大程度上激发社会投资动力和活力。
有效投资内生增长机制具有较强的市场属性
有效投资是有需求的投资、有质量的投资、有效率的投资、有回报的投资和有获得感的投资。具体来讲,是能够通过乘数效应和催化作用带动就业增长以及消费升级的投资;能够创造优质供给,催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形成新的增长动能的投资;能够促进资源和要素优化配置与合理利用、实现供求体系动态平衡的投资;能够产生较好财务回报、稳定的现金流和综合效益,推动债务与增长的良性循环的投资;能够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促进民生改善和共同富裕的投资。
有效投资内生增长机制与传统意义的投资增长机制不同,突出了市场化、法治化、规范化、可预期、自律性、约束性等特征,强调了市场主体的自觉性、市场机制的主导性、投资活动的自主性、需求因素的引领性。也就是说,有效投资内生增长机制是以市场为基础、以自主为要求、以自由为目标、以需求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改革为路径、以法治为保障,推动实现投资自主、持续、健康发展的方式、方法、手段和路径。
形成市场主导的有效投资内生增长机制的总体要求是:第一,更加尊重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由市场主体决定投资方向和方式,在竞争与合作中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第二,投资要在供需两端共同发力,在适度扩大投资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增加有效投资,扩大有效供给,适应和引领有效需求,促进更高水平的供需动态平衡;第三,深化法治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进投融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障投资者的权益,创造公平竞争的条件;第四,健全债务融资的风险防范机制,健全政府投资和社会资本的约束机制,持续化解财政和金融风险,把安全贯穿在有效投资内生增长的各领域和全过程。
市场主导的内生增长机制对扩大有效投资意义重大
一是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增长,避免投资的大起大落。“十二五”时期我国投资年均增长16.8%,到“十三五”时期,年均增速大幅降至5.4%,“十四五”规划前三年仅维持5%以下水平,投资高速增长期已经过去,无论从可能性还是必要性来讲,都无法延续以往的高强度、数量型增长模式。未来,有限投资要发挥更加有效的作用,要探索市场主导的有效投资内生增长机制,增强投资者信心,改善投资者预期,为投资注入新的活力和动能,不断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稳定投资增长,避免在新的发展阶段出现投资滑坡的局面。
二是推动“补短板”“卡脖子”投资增长,减少盲目投资。我国产业结构失衡现象仍然严重,低端同质化供给过度,提供更好消费体验的高端供给不足。关键装备、原材料、核心零部件严重依赖进口,面临市场断供风险和安全隐患。传统产业,甚至光伏、新能源汽车、储能、机器人等新兴产业也出现不同程度的结构性失衡。必须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方式,促进优质资本要素向高效能产业、企业和区域流动、集聚与配置,进一步释放新质生产力投资空间;同时,加速低效产能退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市场优胜劣汰。
三是减少对政府投资的过度依赖,形成更有效率、更为持续的市场投资替代。我国长期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不断扩大预算内投资、国债投资和地方债规模,扩张性政府投资政策长期难以退出。公共投资“盘子”越搞越大,地方政府平台公司的空间不断拓展。这种状态加重了财政负担,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积累扩散,影响到国家经济安全。必须重新定位政府在投资中的地位,健全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体制机制,激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融入发展大局,有意愿、有信心、有能力自主推动有效投资增长。
四是构建市场预期稳定的发展环境,形成有效激励和约束。行政管制加剧了市场的不公平竞争,限制了民营经济的市场活力。法治环境与诚信意识缺失,民企的不安全感有所增加。政府官员的政绩冲动和对经济活动的不当干预造成要素价格和市场信号扭曲,导致企业生产过剩、债务负担较重。未来,必须完善市场主导的有效投资内生增长机制,优化投资环境,增强投资动力,形成正向激励;同时,减少盲目投资,控制债务风险,形成反向约束。
进一步完善市场主导的有效投资内生增长机制
由于预期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事先判断投资是否有效非常困难。但是,唯一能够确定的是:要创造好的体制和政策环境,将市场主体行为及其决策纳入追求有效投资的轨道上来。也就是说,市场主导的体制机制建设才是实现有效投资的前提与基础。
打造扩张有效投资的活力空间。一是为市场主体松绑,突破条条框框,激发民间主体活力,打通制约民间投资的制度性痛点、堵点,提高民营经济在资源要素、内需市场等占比及获得的均等化水平,增强市场主体的创新创业意愿。二是为地方政府松绑,鼓励地方政府大胆实践、大胆尝试,对改革的模式、路径不设统一的模板,允许基层政府探索适合本地需要的投资自选动作。
筑牢增加有效投资的民意基础。一是以公众利益为本。减少项目选择中的长官意识,根据公众的需求意愿,确定政府投资的优先顺序;针对民众收入减少、更加依赖低价公共设施的现实,在削减政府新增投资的同时,维持或增加公共设施的运营补助。二是从细微之处着眼。多元参与有利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效应,平衡复杂利益诉求,实现投资的多重价值。要畅通政策渠道和路径,推动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居民多方参与的形式、流程、权责等的制度化,让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到项目中。
明确推进有效投资的市场信号。一是健全统一高效的要素市场体系,落实“人钱地”挂钩政策,推动投资向效益更高的地区和产业转移,向人口和要素流动的方向集中。二是健全稳定的项目投资回报机制,完善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使投资者能够补偿合理成本、取得合理收益。三是全面清理废止先征后返、财政奖励或补贴、土地出让收入等优惠政策,防止招商引资中的恶性竞争,畅通落后低效产能退出渠道。
提高扩大有效投资的融资能力。一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整建制连片谋划实施项目,将有内在关联性的零散项目打捆为整装项目并整体实施。二是优化资源统筹平衡和成本收益平衡机制,发展跨区域平衡、多项目捆绑平衡、近期远期平衡等模式,实现以丰补歉、以肥补瘦。三是坚持“多式衔接、立体开发、功能融合、节约集约”的原则,对基础设施站场、服务区及毗邻地区土地实施市场化综合开发利用。
健全实现有效投资的项目管理。一是从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角度出发,系统分析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各环节涉及的因素,准确识别和管控风险,择优提出建设实施方案。二是坚持先评估后决策,广泛听取专家意见,做好多方案、多维度的论证研究。三是通过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运行监控、事后绩效评价与结果应用,确保项目执行可查、可控和资金使用有理、有效。
增强形成有效投资的责任约束。一是完善政府投资的约束机制。强化地方人大在债务融资监管中的责任义务,实行政府重大项目决策听证和公示制度。健全政府投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压缩华而不实的政府项目。二是完善社会资本的约束机制。企业要重视诚信、合规建设,避免采取高负债运营模式;评级、审计、法律等中介机构要提高执业水平,加强行业自律;金融监管部门要从严打击各类造假行为,切实维护市场诚信基础,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形成市场主导的有效投资内生增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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