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就乃万事件发表不当言论被退学,网络虽言论自由但拒绝网络暴力!

最近乃万事件引发了网民热议,其中一名学生也因为就乃万事件发表不当言论而被学校退学了,我想从法律角度谈谈网络言论自由和网络暴力这件事。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已经成为了人们实现言论自由的新世界,我国《宪法》也明确规定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但是言论自由并非肆无忌惮,肆意妄为,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前提就是要遵守法律规定。

《网络安全法》有明确规定,我们每个人在使用网络时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法律保护我们的言论自由,但是我们也不能滥用我们的言论自由,现在网络技术如此发达,一旦我们在网络上发布不当言论,涉嫌违法犯罪,那同样也是可以被找到并追究法律责任的。

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在网络上发表自己的不同观点,但是即使在网络上我们也要讲文明有素质,不能因为是网络环境就肆意侮辱谩骂他人,我们的言论自由应当被保护和尊重,但是法律既然保护了我们的言论自由,那么我们也必须要遵守法律,拒绝网络暴力。

网络暴力是在互联网时代所存在的一种具有严重危害的,造成恶劣影响的暴力形式。网络暴力最常见的方式是通过发布不实消息诽谤他人,或者通过辱骂谩骂的方式直接攻击他人人身。那么那些实施网络暴力的人又该承担什么责任呢?


首先,从民事法律方面来说,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而在网络上发布的不当言论,很可能会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被侵权人是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的,以避免损害的扩大。

虽然在一般情况下人们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如果有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或者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也是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公开赔礼道歉,甚至可以请求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其次,从刑事法律方面来说,对于网络喷子长期在网络上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还可以按照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总之,法律保护我们的网络言论自由,但是我们必须要在法律的限度内行使我们的言论自由权利,同时我们还要坚定地对网络暴力说不,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我们的现行法律,是会追究实施网络暴力者的法律责任的,我们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虽然隔着网络,但是现如今的技术完全是可以找到网络背后的网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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