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调研|“网络舆情”人才该如何培养?

网络舆论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大量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网络舆论治理队伍的专业水平高低,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网络舆论治理效果。建构多元化网络舆情教育培训体系,是推进我国新时代网络舆论治理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立足当前、服务长远的必由之路。

打造专业教育队伍和重点教研基地

受限于网络舆情研究的系统性、学理性和交叉性,在高等教育中网络舆情尚未作为独立学科存在,仅在个别学校作为二级学科、三级学科下的研究方向。

目前主要有三种方式:

一是在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下的传播学(二级学科)下招收舆情方向研究生,如中国传媒大学招收新媒体专业网络舆情方向硕士研究生,重庆大学在传播学专业下招收舆情信息与危机管理方向硕士研究生;
二是在政治学(一级学科)下的政治学理论(二级学科)下招收舆情方向研究生,如湖北工业大学网络舆情研究中心招收政治学理论专业网络舆情方向的硕士研究生;
三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的思想政治教育(二级学科)下招收舆情分析硕士研究生,如天津理工大学法政学院招收舆情研究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
舆情学科教学体系的优点在于利用多学科的多元视角发展舆情理论,但其缺陷也较为明显。

其一,由于多学科的差异,舆情研究标准化、体系化短时间内较难形成,许多基本问题尚未达成共识,很难推动舆情的学科化。

其二,在新闻传播学的二级学科新闻理论下已经存在一个三级学科舆论学,而舆论学和舆情学的关系问题目前仍未解决。

一派学者主张网络舆情研究应该作为舆论学在互联网时期的表现,或者认为舆情是舆论的表象外显形式,应当被吸收包含入舆论学中,没有必要单立学科;另一派学者则认为舆情学属于前沿交叉学科,与舆论学存在联系但更存在差异,应该单立学科。两派的争论也影响了在新闻传播学下设立舆情学三级学科的进度。

其三,舆情研究的跨学科性也导致如果将该学科并入某个一级、二级学科,势必会影响其他学科的参与,例如网络舆情研究目前与舆论学、政治传播学、社会心理学、危机管理学、信息管理学等都有十分紧密的联系,而并入某一学科则可能导致其他学科的参与性减弱。


2018年9月1日,江苏省南京市,第十四届南京软博会5G展区中关于“交通、旅游、安防、舆情通”等大数据应用展示。

为解决上述问题,建议从三个方面进行探索。

一是在网络舆情标准化方面进行创新,既然学科标准化目前还难以实现,那么可以先对网络舆情专业课进行探索。网络舆情专业课包括网络舆情理论、网络舆情实务、网络舆情史,在“十四五”教材规划中予以设计,有条件的还可以录制公开课、评选精品课,探索符合国家标准的通用课程大纲。

二是在教学研究基地进行探索,可以是实体的校级、院级跨专业教学研究基地,条件不成熟的也可以是虚拟的研究所。

教学研究基地的优点在于一方面可突破既有的学科限制,从本校、院各专业中选择与网络舆情有关的师资力量;另一方面可以研究基地的名义开展交流合作,聘请其他院校、实务部门的师资进行补充,在有限的机构编制、人员编制基础上探索跨学科的教学研究。

三是在专业硕士设置上进行突破。目前,国家正在探索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并行的硕士研究生教育机制,由于学科设置和理论成熟度等原因,在高等教育本科阶段和学术研究生阶段探索网络舆情学科教育还有较大难度。可以先按照“以用为主,学用结合”的原则在专业硕士教育中探索明确网络舆情学科方向和课程设置。

例如在 MPA(公共管理硕士)教育中明确或突出基于危机管理专业的网络舆情危机管理方向,在 MBA(工商管理硕士)教育中明确或突出基于市场营销专业的企业网络舆情应对方向,在 MJC(新闻传播硕士)教育中加强基于新闻传播实务的网络舆情引导、网络舆情监测等方向,在MSE(软件工程硕士)教育中鼓励探索网络信息监测分析软件设计作为研究方向,既锻炼了师资队伍,也培养了一批人才。在此基础上再推广并探索网络舆情的二级学科、三级学科设立。

完善公职人员舆情素养的在职教育

舆情素养已经成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这是新时代领导科学和艺术的必然方向,是加强网络舆情在职教育的“牵引力”;另一方面,“舆情问责制度”的建立,正在倒逼领导干部提升舆情意识,掌握基本处置能力,是加强网络舆情在职教育的“推动力”。

在教学设计、师资选择上,党校、行政学院面向领导干部的培训与高校科研机构面向学生的培训还有所不同,前者侧重决策,后者侧重理论。笔者建议,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网络舆情专题培训”可以在课程、师资、形式上进行创新。

其一,课程设计应立足宏观形势、中观任务与具体方法。

一是开设“形势与任务课”,结合国家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网络安全等工作,对当前我国基于国内外敌我矛盾的网络舆论斗争形势进行介绍,对我国基于人民内部矛盾的网络舆情发展演化态势进行说明,前者重在加强领导干部新时代意识形态安全斗争意识,后者重在培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的民本意识。

二是开设“媒介素养与舆情案例课”,以实例的形式提升领导与媒体交流的能力,避免舆情“脱敏”与舆情“过敏”两种极端现象,树立正确的舆情观念。

三是开设“互联网领导科学与艺术课”,重在提升领导干部舆情研判处置能力,掌握常用的方式方法。

其二,课程师资要多元化和专业化,既包括党校教员擅长的政治性教育,也包括高校教师擅长的理论教育,还包括主管部门擅长的对策教育或经验教育。特别是在案例教学、形势介绍时可以有针对性地请专门研究或负责该行业舆情工作的同志授课。

其三,学习形式既可以是脱产、半脱产地参与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课程,也可以是由专家授课、党组中心组学习、全员学习等结合的形式。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宣讲团等也可以定期组织到各辖区单位授课。此外,还可以采用视频学习、干部电子教学等方式,克服时间、空间的双重约束。

推进专业技能继续教育

以舆情分析师为代表的舆情职业正在形成,据统计,从事舆情分析师类似工作的人员已达 200万人。

目前,一些企业如人民网舆情监测室探索自行对舆情分析师职业进行分级,包含见习舆情分析师(实习期)、助理舆情分析师(转正后)、舆情分析师(工作一年后评议)、主任舆情分析师(工作两年后评议)。

但是,舆情分析师作为“职业”也受到一些质疑,一是该职业的正当性;二是舆情职业缺乏系统完善的理论支撑;三是舆情职业自身还存在规范性不足、科学性较差、流动性强、准入门槛低、人员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四是国家对舆情职业缺乏管理。


笔者建议规范舆情专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推动行业良性发展。

首先,建议明确网络舆情工作者的国家职业标准,对增设这一职业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评估。

对于网络舆情工作者的专业水平认定要避免当前的培训市场乱象,杜绝企业、事业单位自行组织的网络舆情培训在证书、宣传上冠以“从业资格”“全国”等字样。

同时,为解决该职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可明确这一职业的层级,如对照我国的职称体系,分别为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

具体的职称评选途径可以有两种供参考,一种是类似于高校教学研究岗位、媒体记者编辑岗位的评选,即满足一定的学历、工作时间、工作任务等便可报单位职称评审委员会逐级评选,比较适合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网络舆情分析师;另一种是实施评聘结合的方式,由国家相关部委组织网络舆情的初级、中级、副高级资格考试,通过考试获得资格,由工作单位聘任生效,适合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网络舆情分析师。

其次,规范网络舆情专业工作者的教学层次和教学内容。

网络舆情专业工作者所需要涉猎的舆情技能和知识较多,对于初级舆情工作者而言,需要学习的内容包括网络舆情基础理论知识、网络舆情信息监测技术、网络舆情信息写作方法,培训目的是能够胜任高级、中级舆情工作者助理的职务,协助收集、整理舆情监测信息,在其指导下完成舆情简报写作。

对于中级舆情工作者而言,在上述专业基础上还需要具备网络舆情分析研判能力、网络舆情处置方法等,培训目的是胜任一般网络舆情的监测、研判、处置工作,能够独立思考和有一定的舆情研究能力。

对于高级舆情工作者而言,在上述专业基础上还需要具备重特大网络舆情应对方法、网络舆情项目管理技能等,培训目的是胜任重特大网络舆情研判处置、舆情团队管理、舆情理论与实务研究等工作。

再次,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需要研究是否能够在全国记协或网络媒体协会等下设网络舆情工作者分会,在行业主管机关和上级协会的指导下,推动形成行业自律准则、行业职业规范,同时增加业务交流和研讨,提升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依托行业协会对各成员单位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相关产品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