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挖网络黑恶势力扫黑除恶无盲区

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不断加大对网络领域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
今年1月,公安部部署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净网2019”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黑客攻击破坏等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7月24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的意见》等,指出要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要逐步建立起涵盖领导管理、正能量传播、内容管控、社会协同、网络法治、技术治网等各方面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全方位提升网络综合治理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10月21日共同出台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网上黑恶势力犯罪的构成要件,推动专项斗争从网下向网上延伸,形成网上网下共同发力的局面。
10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机关依法对网络犯罪以及潜伏在背后的黑灰产业链实施“全链条”打击,从源头上遏制网络犯罪,从根本上治理网络生态环境,提供了有力、有效的刑事法律支撑。
利剑之下,成效斐然。全国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大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黑恶势力犯罪向信息网络蔓延,向新的领域蔓延,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净网2019”专项行动截至2019年10月31日,共侦破涉网案件4574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5832名。其中侦破了一系列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案件,如打掉多个利用“暗网”倒卖公民信息的犯罪团伙,捣毁一批为“套路贷”提供技术、数据服务的科技公司,斩断多条非法生产、销售针孔摄像头等偷拍器材的黑色产业链条,清剿了多个制售迷奸药物的犯罪网络。
2019年,政法机关在打击犯罪工作中,始终保持对涉网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创新生态打击策略,立足于挖源头、打体系、断链条,做到了既要惩戒犯罪分子,也要整治网络平台,治理网络生态环境,从源头上遏制了网络犯罪蔓延的势头。
记者点评
网络黑恶势力不是个新概念,但黑恶势力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近几年明显有逐渐增多的趋势,而且形式五花八门。除了民愤极大的“套路贷”“校园贷”之外,还包括网络诈骗、网络黄赌毒行为,以及雇佣“网络水军”编造虚假信息、诽谤攻击、非法推广等。
在互联网深度嵌入人们日常生活的前提下,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面临着被网络黑恶势力围猎的风险,扫黑除恶向线上进发势在必行。
应该看到,各种新的犯罪形态,尤其是黑社会组织在网络的“助力”下会催生新的犯罪形态。因此,扫黑除恶斗争如果仅限于传统的现实空间,就无法顺应时代的发展,也无法顺应新兴犯罪形态的发展趋势。将扫黑除恶延伸到网络空间,是顺应网络犯罪形态发展的客观现实。将扫黑除恶延伸到网络空间的意义在于有利于铲除网络黑灰产业链条,能够为我们营造和构建一种健康和谐的网络空间和网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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