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将首次亮相
10月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臧铁伟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臧铁伟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百零二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10月19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
建立电信网络诈骗
反制技术措施
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的法律案有9件,其中包括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
臧铁伟说,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形势严峻,在刑事犯罪案件中占据很大比重,一些群众的看病钱、养老钱、上学钱被诈骗分子席卷一空,已经成为当前发案最高、损失最大、群众反响最强烈的突出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从实践看,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方面的制度措施还不充分,金融、通信、互联网等行业治理存在薄弱环节,需要加强法律制度建设。”
他介绍,制定本法的基本考虑有:一是,立足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依法治理,侧重前端防范。二是,从小切口入手,对关键环节、主要制度作出规定。三是,急用先行,与相关立法相互配套、共同推进。
据悉,草案规定了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基本原则;完善电话卡、物联网卡、金融账户、互联网账号有关基础管理制度;建立电信网络诈骗反制技术措施,统筹推进跨行业、企业统一监测系统建设,为利用大数据反诈提供制度支持。此外,还加强对涉诈相关非法服务、设备、产业的治理;加强其他有关防范措施建设。明确法律责任,加大惩处力度。
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三审
补充完善家校协同等内容
据悉,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将进行三审。今年8月,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
臧铁伟说,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三次审议稿拟完善有关家庭教育概念和家庭教育内容的规定,进一步厘清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界限,更加充分地体现家庭教育的特点。
同时,针对有的家长对未成年子女施加过重的学习负担,有的家长对未成年子女沉迷网络等行为疏于管教的突出问题,草案三次审议稿拟增加有关规定,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相关职责。
臧铁伟介绍,草案三次审议稿落实中央有关文件对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明确要求,补充完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相协同等内容。
“考虑到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家庭教育面临较多困难,增加相关规定,对这些未成年人的家庭加大扶持力度,提供更多帮助。”
此外,还进一步明确妇联在家庭教育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委托照护情形下被委托人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做好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的衔接,防止不采用正确的家庭教育方法,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的问题。
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
拟简化小额诉讼审理方式
北青报记者还了解到,本次会议将首次审议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是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先后经历了2007年、2012年、2017年三次修正。
臧铁伟介绍说,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升司法效能,促进司法公正,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的人民法院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在全面总结改革试点经验基础上,拟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
据悉,修正草案对民事诉讼法的主要修改包括:一是,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合理扩大司法确认程序适用范围,优化司法确认案件管辖规则。二是,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完善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和方式,明确不得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简化小额诉讼案件审理方式。三是,完善简易程序规定,调整简易程序适用条件。四是,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建立一审独任制普通程序审理模式和二审独任制审理模式。五是,完善在线诉讼及送达规则。确立在线诉讼法律效力,完善电子送达规则,合理缩短公告送达时间。